
2026年7月21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持续推进节能降碳、能源高效利用迎来刚性制度约束。国家明确要求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坚持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全方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月2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与以往“双碳”相关政策不同,这一份来自最高权威部门的文件,是一套覆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系统性考核机制。
从2026年起,这套机制将按年度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进展进行评价,并直接与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挂钩。
这意味着,中国“双碳”战略,正式从目标驱动迈入考核与问责驱动的执行阶段。
文件明确提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这份《考核办法》对评价考核设置控制指标、支撑指标。
其中控制指标包括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降低、煤炭消费总量、石油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等指标。
支撑指标包括节能、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碳排放权交易等领域具有代表性且对碳达峰碳中和具有支撑作用的指标。

考核结果只有三档:优秀、合格、不合格。
对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督促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在接到结果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向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视情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
评价考核中发现或者整改中出现重大失职失责情况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追究责任建议,按照程序和规定将有关问题和事实材料等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
对存在徇私舞弊、谎报瞒报、篡改数据、伪造资料等行为,造成评价考核结果严重失真失实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评价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也就是说,双碳目标,真正进入硬约束时代。做不好“双碳”,不仅会影响升迁,还可能被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