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省级工业园区均在范围,县级产业园区未获批省级开发区不具备资格)
整体申报或有明确四至边界的"园中园"均可
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须具备基础
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一票否决)
申报主体: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管委会。
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环资司)。
表3:零碳工厂等级标准
两者不互斥。园区是平台,工厂是节点,同一县域可并行推进。
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国发〔2026〕22号明确设立,统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项目
中央预算内节能低碳专项资金——发改环资〔2025〕910号明确"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项目"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园区内清洁能源系统、智慧能碳管理平台、绿色交通设施等基础设施可打包申请片区专项债
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信贷——国开行、农发行绿色低碳贷款,期限15-20年
绿色债券/碳中和债——直接融资工具
CCER及绿电交易收益——园区集中式光伏、风电减排量可入市交易
工业技术改造贴息——工信口传统支持方式
财政补贴——全国29省152地市已出台
税收减免
绿色信贷——与产能审批、节能审查挂钩,融资端享有优先权
CCER及碳市场收益
零碳园区第一批建设名单已公布(发改办环资〔2025〕1082号),后续批次滚动申报,须提前对接省级发改委获取窗口信息。
零碳工厂2027年先覆盖七大行业,不在首批范围内的企业可提前按评价标准自评改造,争取后续批次先发优势。
"园中园"模式降低整体推进难度——划定绿电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较好的片区先行建设。
评价等级与资金支持力度正相关,三星与六星之间补贴标准和融资优惠差异显著,申报方案应明确目标等级并匹配投入预算。
数据底座是前置条件——能耗计量监测(园区)和碳排放核算(工厂)的数据采集体系建设须先行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