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草案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分为5编,包括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
这将是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1188条的法典草案分为5编,包括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整体提请审议。
“通过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编纂一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说。
草案对生态环境领域的通用性制度规范作了提炼归纳,以总则编为统领,规定了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法律制度,如生态环境领域规划、标准、影响评价、突发事件应对等。
蓝天碧水净土,民之所盼。草案将现行法律规定的污染防治共性制度总结提炼为通则、一般规定,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规定。
法典编纂转变以往以单一生态要素为保护目标的立法思路,突出系统保护理念。聚焦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绿色低碳发展重要环节、重要领域,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将现行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等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到草案之中,使法典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兼容性。
“我们适当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草案就此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体现其时代性、前瞻性。”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说。
据悉,此次审议整体的法典草案后,将分拆为若干单元“滚动”审议并修改完善。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稳步、有序推进法典编纂。人们期待,用法典之笔擘画万物共生的美丽画卷,让子孙后代永享绿色福祉。
新闻延展——
4月25日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的记者会上,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黄海华表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拟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
黄海华介绍,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统筹考虑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要素,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制约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突出问题。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的通用性制度规范,集成优化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规范,统领协调生态保护法律制度规范,对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完善生态环境领域法律责任制度等。
黄海华介绍,我国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法律有30多部。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既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以法典化立法方式对我国现有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机制和规则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并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必要的制度创新,增强我国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一是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和有关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等全部纳入法典中,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编订纂修。二是将现行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等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到法典之中,使法典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兼容性。三是适当考虑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法治需求,填补法律空白,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体现法典的时代性、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