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五五” 规划》。规划立足能源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要求,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

《规划》设置了4个方面的主要目标
总量目标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8亿吨标准煤左右。
发电目标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年发电量达到6万亿千瓦时左右;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达到28亿千瓦以上、装机占比超过50%,年发电量达到4万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占比达到30%。
非电利用目标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总规模较2025年增长1.5倍,折合约1.5亿吨标准煤。
可靠替代目标
到2030年,全国风电光伏平均置信出力达到8%,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十五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可靠顶峰发电能力3亿千瓦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