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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

2026-04-29 2 收藏 返回列表

2026年4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发布。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节能降碳领域的纲领性文件,这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从“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的全面转型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

一、政策定位:决胜碳达峰的“路线图”

《意见》发布的时机极具深意。“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实施碳排放双控制度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解读中指出十四五全国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均顺利完成,但我国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节能降碳形势依然较为严峻

值得关注的是,“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7%的目标。这一目标如何实现《意见》给出了清晰的“路线图”——从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进一步加强节能降碳监督管理、强化节能降碳工作支撑保障等方面作出 15 项重点工作部署

二、核心转变:从“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

《意见》最根本性的变化在于定位的跃升“用什么能源、什么时间用能、在哪里用能” ——这是《意见》赋予节能工作的新内涵。这意味着,未来的节能降碳工作将从“用多少能源”的单一维度,拓展至能源消费的总量、结构、时间、空间等多维度系统谋划

一个关键数字足以说明节能的重要性:据分析,“十一五”以来,能耗强度降低对碳排放强度降低的贡献度始终保持在70%以上;“十五五”期间,这一贡献度预计仍在50%以上。节能依然是降低碳排放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途径。

三、能源侧:严控化石能源,力推非化石能源

在能源领域,《意见》释放出明确的信号: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

具体而言:

减煤控油成为硬约束。《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减煤控油,强化新增用煤用油需求管理,推动煤炭消费和石油消费逐步达峰。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和发电量

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明确。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这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提出的量化目标。为此,《意见》提出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创新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业态

节能贯穿能源生产全链条。从化石能源高效开采技术装备,到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再到提升风光发电效率和储能装置能量转化效率,稳步降低电网综合线损率,《意见》对能源生产侧的节能也作出了系统部署

四、重点领域:传统行业+数字基建双线推进

《意见》聚焦五大重点领域:工业、建筑、交通、数字基础设施、公共机构

工业领域仍然是“主战场”。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将全面提升能效水平,组织实施一批工业节能降碳工程。值得关注的是,《意见》特别强调工业园区层面的节能降碳,推动供热、制冷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支持钢化联产、炼化集成等跨行业耦合提效

数字基础设施首次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这是《意见》的一大亮点。随着算力中心、5G基站等数字基础设施能耗快速增长,《意见》明确要求:严格电能利用效率(PUE)等能效指标准入管理,推进节能降碳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和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水平

建筑领域“好房子”成为关键词。《意见》要求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同时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这被视为解决北方供暖浪费问题的关键举措

交通领域,电动(氢能)重型卡车和绿色燃料船舶被重点提及,“零碳运输走廊”建设首次写入中央文件

公共机构领域,《意见》要求党政机关带头节能,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能源费用托管等市场化机制,降低财政支出压力。同时,打造一批“零碳”公共机构示范样板,将节能降碳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公共机构率先节能降碳,既能直接减少财政支出的能源成本,又能发挥强大的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五、监管利器:碳排放置换制度

在监督管理方面,《意见》祭出了“史上最严”的监管手段——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意见》明确:新(改、扩)建高耗能高排放工业项目,在纳入国家规划布局以及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时,应制定碳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落实情况作为碳排放评价重要内容

这意味着,碳排放指标将像土地指标一样成为稀缺资源。没有指标置换,新项目将无法获批

同时,《意见》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对节能降碳指标严重滞后、审查评价能力不足的地区,依法依规调整或暂停其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权限,实施项目缓批限批

六、政策支撑: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将设立

《意见》含金量最高的政策之一,是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

此外,《意见》还在价格机制上发力:研究完善工业重点领域差别化电价政策,优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健全分时电价机制。这意味着,高能耗的成本将进一步显性化,倒逼企业节能降碳。

结语

“能耗双控”到“碳排放双控”,从行政命令到市场化机制,从传统领域到数字新基建——《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节能降碳工作进入了一个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新阶段。对于地方政府和企业而言,碳排放指标将成为比能耗指标更稀缺的生产要素,主动拥抱绿色转型者将赢得先机,而观望等待者或将面临越来越高的转型成本。

《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核心要点速查表

模块
核心内容
核心总纲
严控总量、优化结构、创新驱动、全程监管、全民参与遏制不合理用能,提升能效,服务“双碳” 大局
总体要求
战略定位:碳达峰碳中和抓手、绿色转型关键、能源安全保障、产业升级支撑
指导方针:节约优先、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效市场 + 有为政府、系统观念、全程贯穿
核心目标:控能耗总量、提能源产出效率、减碳排放、保双碳与绿色转型
核心路径
产业转型:严控“两高” 新增产能、传统产业绿改、培育低碳产业、强化标杆标准
能源转型:减煤控油、扩风光水核储等非化石能源、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重点领域
工业:重点行业能效改造、园区升级、淘汰低效装备
建筑:新建超低 / 近零能耗、光伏一体化、既有建筑改造、能效分级
交通:公转铁 / 水、新能源替代、充换电 / 岸电全覆盖
数字基建:数据中心节能(PUE≤1.3)、绿电消纳、余热回收
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能耗定额、合同能源管理
监督管理
源头审查:“两高” 项目能耗 + 煤耗 + 碳排放综合审查,等量 / 减量置换
重点管控:建立台账、能效与碳排放分级(A 激励、C 整改)
监测执法:月度监测预警、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打违法用能
支撑保障
法规:修订《节约能源法》,完善配套法规
标准:提高行业限额、新增算力标准、健全碳标识
政策:差别电价、财税优惠、绿色金融、严控高耗能产品出口
技术:攻关节能低碳技术,产学研一体化推广
能力:培养专业人才,完善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
组织实施
地方责任:党委政府负总责,纳入双碳考核,与政绩挂钩
部门协同:发改委统筹,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
企业主体:国企示范,重点单位落实责任、公开承诺
全民参与:绿色生活宣传、党员示范、社会监督
国际合作: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推动标准互认、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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