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偿服务到计划补偿再到部分市场化,辅助服务交易市场建设正逐步完善。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简称《规则》),这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以下是该政策的简要说明:
1. 政策背景与目标
背景:随着新能源装机比例增加,电力系统对调节能力的需求日益增长,需要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
目标: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2. 核心内容
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以及新型主体(如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
交易品种:规范了辅助服务交易品种的设立流程,确保科学性和稳定性。
费用分担:遵循“谁受益、谁承担”原则,由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担。
3. 政策意义
推动市场化改革:从计划补偿转向市场驱动,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规则体系。
提升调节能力:通过市场机制,增强电力系统调峰、调频等调节能力。
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新能源消纳提供支持,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为电力行业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挖掘系统调节潜力
电力辅助服务是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指为维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可调节资源提供的调峰、调频、备用、爬坡等服务,是电力系统的“调节器”。以下是关于电力辅助服务的定义、分类、发展历程及最新政策的核心内容:
1. 电力辅助服务的定义与分类
定义:电力辅助服务是指为维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使用外,由可调节资源提供的调节服务。这些服务是保持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关键。
分类:
有功平衡服务:用于保证电网频率处于稳定水平。
无功平衡服务:用于保证电网各处电压处于系统所需的电压等级水平。
事故应急及恢复服务:在电网紧急状态或事故状态下,用于保持电网稳定运行或提供恢复供电能力。
2. 我国电力辅助服务的发展历程
我国电力辅助服务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
2006年以前:无偿服务阶段:辅助服务由发电企业无偿提供。
2006—2014年:计划补偿阶段:通过计划补偿机制对辅助服务进行补偿。
2014年至今:部分市场化阶段:逐步探索辅助服务市场化,部分品种已实现市场化交易。
3. 最新政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的核心内容
近日发布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简称《规则》)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包含12章67条,主要内容包括:
市场成员:明确经营主体范围,包括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及新型主体(如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等)。
市场品种:规范辅助服务交易品种的设立流程,确保科学性和稳定性。
费用分担:遵循“谁受益、谁承担”原则,由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担。
市场衔接:明确与电能量市场的衔接机制,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4. 政策意义
提升系统调节能力:通过市场化机制,增强电力系统调峰、调频等调节能力。
推动新能源消纳:为高比例新能源接入提供支持,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完善市场体系: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共同构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三大交易品种,标志着规则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迈入新阶段。这一政策不仅为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注入了新动力,推动电力行业向市场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维护系统安全稳定
实际上,我国多地早已针对电力辅助服务展开探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市场,推动辅助服务从计划向市场、从发电侧向多元主体转变。
以甘肃为例,面对新能源装机过剩、电力电量平衡困难、新能源发电受限等挑战,早在2018年,甘肃就开始了第一次深度调峰辅助服务调用,标志着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进入实质性阶段。2023年,甘肃能源监管办印发《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进一步提出挖掘常规电源、储能、用户负荷等各方面的调节能力,以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安全稳定水平。
据相关负责人透露,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6个省建立了调峰市场,15个省建立了调频市场,2个省建立了爬坡市场,6个区域分别建立了调频、备用、调峰等市场。这些市场通过竞争有效提升了系统调节能力。例如,2024年全国调峰市场中标电量达到1204亿千瓦时,有力促进了新能源消纳。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在维持系统稳定、保障电力供应、促进新能源消纳和推动煤电转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基本规则》明确,电力调度机构作为电力辅助服务采购方,负责提出满足系统安全运行要求的电力辅助服务需求,统一采购各类电力辅助服务。同时,还应根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需要、电能量市场建设情况等,提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需求,拟定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品种。
支持多元主体参与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规则》对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做出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包括储能企业、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运营企业等。这些新型经营主体在完成电力交易机构的市场注册后,可以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提出的市场需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交易申报。一旦中标并被调用,即可获得辅助服务市场的相应收益。
业界普遍认为,这一规定将有力促进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新型储能企业,积极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中邮证券的分析师指出,随着电力现货市场、中长期交易市场以及辅助服务市场的全面建立,电力价格将呈现多维度定价的趋势,这将推动绿电和储能板块的价值重估。一方面,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逐步完善的过程中,绿电的绿色价值有望得到更充分的体现,其综合收益预计将保持稳定;另一方面,新型储能作为新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其安全性标准将在持续的运行调度中得到提升,这有望加速建立针对新型储能的容量补偿机制。
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目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正在积极推进。最新发布的《基本规则》与《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共同构成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三大主要交易品种,标志着这三大交易品种的规则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